中國外交部反對借香港「支聯會案」抹黑香港 敦促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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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香港「支聯會案」抹黑香港,並敦促其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上周五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被裁定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隨後,台灣及法國和德國相繼發聲表達關切,並呼籲“立即釋放”。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於 2026年8月24日 的例行記者會上作出了強硬回應。 林劍表示:“個別國家和機構借香港特區的司法案件惡意抹黑香港、詆毀香港法治、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就此提出嚴正交涉。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我們敦促有關方面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停止政治操弄,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外交部核心表態
  • 強烈反對抹黑:中國外交部對個別國家和機構藉香港特區司法案件「惡意抹黑香港、詆毀香港法治」的行為表示堅決反對,並已提出嚴正交涉
  • 強調主權內政:中方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指手畫腳。
  • 呼籲尊重法治:中方敦促有關方面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及香港法治,立即停止政治操弄,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 
案件背景概要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及其前領袖「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於 2026年8月21日由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定罪宣判,裁定所有被告人罪名成立。
  • 裁決結果香港高等法院(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與黎婉姬審理)裁定不認罪的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另一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控罪 
  • 求情排期:法庭已將案件押後至 2026年8月28日(本周五)早上處理求情陳詞
  • 面臨刑期: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此罪名分為兩級:「情節嚴重」者可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者可處5年以下監禁。法官已要求控辯雙方就本案屬於哪種情節提交陳詞。 
🔍 法庭定罪的核心理由與爭議
案件爭議點在於「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法官於200多頁判詞中認定,這等同於推翻《中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儘管辯方主張這是行使言論自由,但法官認為被告帶有敵意並意圖煽動不合法行為。判詞形容即便目的看似正當,其手段亦不合法。 
🌐 各方反應與外部回應
  • 港府與中方:香港政府歡迎裁決,警方強調其煽動本質。中國外交部林劍表示支聯會綱領旨在顛覆國家,批評西方干涉。
  • 外界評論:湯家驊稱單純悼念不違法,但若喊口號則屬違法。台灣陸委會對判決表示遺憾,被告方則有意上訴。 
  • 國際反應:裁決宣布後,包括台灣、法國及德國在內的國家與地區相繼發聲表達關切,並公開呼籲「立即釋放」相關涉案人士,隨即引發中方的強烈不滿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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