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青島6月9日電 題:中西方“海洋十年”之路有何異同?
——專訪聯合國“海洋十年”全球副協調員艾莉森·克勞森
作者 胡耀傑 張孝鵬 王禹
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2021-2030)(簡稱“海洋十年”)是聯合國近年來發起的重要海洋倡議,自啟動以來受到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各方通過海洋科學合作、政策協調等方式努力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2025年聯合國海洋大會定於6月9日至13日在法國尼斯舉行。與會嘉賓將圍繞“海洋十年”交流智慧、碰撞思想,共同探索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實踐路徑。
目前,“海洋十年”實施進程如何?中西方落實“海洋十年”的路徑有何異同?聯合國“海洋十年”全球副協調員艾莉森·克勞森(Alison Clausen)近日在青島接受中新社“東西問”專訪,對此作出解讀。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2017年12月,聯合國宣佈將2021年至2030年確定為“海洋十年”。目前“海洋十年”的實施進程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
艾莉森·克勞森:“海洋十年”在聯合國大會上被批准設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聯合國海委會)被授權主導這項倡議的實施。海委會決定在這十年設定不同的優先事項,以便那些希望加入全球行動、研究和利用海洋科學的國家圍繞這些事項團結起來。
“海洋十年”倡議提出後,我們持續與政府、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和社區等方面合作,將倡議轉化為非常具體的內容,專注于海洋保護的行動和解決方案。
自2021年“海洋十年”啟動以來,我們已有近60個全球計劃在世界各地開展,每個計劃都有不同的參與方共同努力,真正解決緊迫的海洋科學和知識問題。根據最新數據,全球約有2萬人參與這些計劃和項目。
此外,有10余個國家成立“海洋十年”委員會,這個數目還在增長。這僅僅是“海洋十年”前五年的一些成績,勢頭非常好,而我們還有今後五年的時間去努力。
中新社記者:“海洋十年”受到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各國帶著相同的目標以不同的方式開展相關工作。那麼,中西方實施“海洋十年”的路徑有何異同?
艾莉森·克勞森:首先,相似之處多於不同之處。儘管各國研究海洋科學和知識的水平不同,但當各方走到一起,為“海洋十年”作出貢獻時,遵循的是相同的原則。
各國的組織方式有所不同,例如成立“海洋十年”委員會方面。該委員會是一個協調不同參與者,並幫助確定國家海洋科學優先事項的委員會,我們希望各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成立“海洋十年”委員會。
中國積極參與“海洋十年”,成立了級別很高的“海洋十年”委員會,這種模式在中國運作得非常好,讓“海洋十年”有了很高可見度,提昇了其重要性。而其他國家則採取了不同的方法,例如加拿大側重推動海洋素養提昇和社區教育等,亦取得良好成效。
總體來說,我認為“海洋十年”的價值在於它讓各方在全球層面有了共同原則,但每個國家又可以在其中找到適合自身的海洋治理方案。
中新社記者:聯合國海委會于2024年啟動“海濱之城”平台,中國青島等11個城市成為平台創始城市。“海濱之城”平台如何推動“海洋十年”的實施?中國青島為何成為其中的創始城市?
艾莉森·克勞森:城市是不同人群和社會機構的聚集地,沿海城市是人類與海洋的物理交匯點,是大多數人與海洋接觸的地方。城市在決策方面非常靈活,而城市做出的決策會對環境、經濟和當地生計產生巨大影響。
城市非常重要,但當我們與各國城市代表交談時發現,他們理解城市的重要性,理解應基於科學和知識做出有關海洋的決策,但有時不知道從哪裡獲取相關的科學知識。
因此,“海濱之城”平台的核心在於“連接”,將科學家、非政府組織以及致力于開展“海洋十年”行動的合作夥伴與城市聚集在一起,以便開展交流與合作。這樣當城市遇到問題時,有許多計劃和項目可以幫助其找到信息和資源。
“海濱之城”平台想要利用科學和知識幫助地方層面更好地做出關於海洋的決策。青島是重要的海濱城市,作為平台的創始城市,青島正扮演著“試點”角色,為世界其他城市樹立榜樣。
中新社記者:中國為“海洋十年”的實施作出哪些貢獻?各國應如何交流互鑒?
艾莉森·克勞森:在“海洋十年”實施過程中,中國牽頭了多個計劃,許多中國專家參與其中。同時,中國牽頭建設了一個重要中心——聯合國“海洋十年”海洋與氣候協作中心,設立在青島西海岸新區。
中國參與“海洋十年”,首先是樹立了榜樣。中國通過“海洋十年”計劃和項目共享海洋科學知識,在深海生態系統、海洋碳匯等領域開展了許多創新工作,同時積極向公眾傳達海洋科學和海洋知識的重要性,不僅在亞太地區,也在全球範圍內為其他國家展示了一條可行的道路。
在加強全球合作方面,國際夥伴關係是促進全球合作的重要基礎。“海洋十年”通過在區域層面開展工作,加強各國之間的合作,確保各國即使面臨不同挑戰和問題,也能參與更廣泛合作的討論。(完)
來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