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2月10日電 題:被日本掠奪的唐鴻臚井碑為何是中國流失國寶的「頭號追索目標」?——專訪上海大學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教授
中新社記者 樊中華 許婧
今年年初,《唐鴻臚井碑檔案文獻總匯》(下稱《總匯》)一書在上海發布,近120萬字的史料文獻讓流失日本逾百年的國寶中華唐鴻臚井碑再度引發海內外高度關註。
公元713年,唐朝鴻臚卿崔忻奉命出使渤海國,冊封靺鞨(又稱「靺羯」)族首領大祚榮為渤海郡王。次年返程途中,崔忻在位於今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的黃金山下鑿井兩口,並在一塊高近1.8米的巨石上刻下29字碑文「敕持節宣勞靺羯使鴻臚卿崔忻井兩口永為記驗開元二年五月十八日」,是為唐鴻臚井碑。1904年,日俄戰爭在中國東北爆發。日本獲勝後,於1908年將唐鴻臚井碑及碑亭掠奪回國,藏於其皇宮專門收藏日俄戰爭「戰利品」的建安府中並秘不示人。
唐鴻臚井碑承載著怎樣獨特的歷史價值,為什麽被相關學者認為是中國流失國寶的「頭號追索目標」?諸如此類被掠奪流失文物的「回家」之路還有多遠?近日,中新社「東西問」就此專訪《總匯》主編之一,上海大學黨委副書記、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教授。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當時唐王朝與渤海國究竟是一種什麽關系?為什麽說唐鴻臚井碑是「中國的國家主權石」?
段勇:中國東北靺鞨族受唐王朝冊封建立的渤海國,是在古代中國「天下觀」體系內的邊疆地方政權,雖然有較強獨立性,但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深受唐王朝影響,史稱「車書本一家」。它在唐王朝治理體系內,與秦漢以降的郡縣製直接管理模式有所不同,更類似西周因地製宜的分封製,是當時中央政府對邊疆的不同管理模式。崔忻在封疆盛典後返程途中,在重要中轉站鑿井,一方面是造福往來使者和商旅,另一方面也是崔忻以其地位和使命不可能像霍去病「封狼居胥」和竇憲「燕然勒銘」那樣大書特書來紀功,所以只能巧妙地借鑿井利民來間接記錄自己奉命出使冊封的功業。唐鴻臚井碑不僅印證了史書關於中國東北地區正式納入唐王朝版圖的史實,而且是當事人在當時的第一手直接物證,價值和意義都特重大,堪稱「功在當時、利在千秋」。
中新社記者:唐鴻臚井碑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被日本作為「戰利品」「國有財產」收藏並不公開展示,中國學者對其的持續研究經歷了怎樣艱難的歷程?
段勇:日軍在日俄戰爭後占領旅順,發現唐鴻臚井碑並確認其重大價值後,秘密將其拆解裝船搬運到日本且安置在皇宮禁區,導致中國學者長期難以知曉具體狀況。幸有喬德秀在1911年編著的《南金鄉土誌》明確記載「其石今為日本汽船載去」,羅振玉1920年前後從日本帶回的碑文主體拓片讓我們窺見崔忻銘刻原狀,但對全石面貌仍無所知。幾十年後,國內學者才從進入皇宮親眼見到唐鴻臚井碑的日本學者渡邊諒的論文中了解到唐鴻臚井碑全貌,並圍繞崔忻姓名、銘文解讀、相關史實等形成了研究熱潮。之後,在日本學者酒寄雅誌披露的日本海軍省檔案中,直接記載了唐鴻臚井碑被送進皇宮之事,進一步證明其名為「戰利品」實為被掠奪的流失文物,從而多次在中國形成民間宣傳、追索高潮,並得到日本有識之士的響應,比如前有平山郁夫先生推動中日交流,後有日本中國文物返還運動推進會的成立。此次《總匯》發布會上,中日多家機構也簽署了《關於呼籲日本返還唐鴻臚井碑的上海宣言》。這些都說明追溯返還唐鴻臚井碑是中日兩國民眾的共同立場,也體現了人類呼喚道德良知、追求公平正義的共同情感。
中新社記者:《總匯》中有哪些內容是首次呈現?它的發布,對於逾百年的唐鴻臚井碑研究以及敦促日本返還這一文物有怎樣的意義?
段勇:這次上海大學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與大連市國韻文化促進會714誌願會合作編印《唐鴻臚井碑檔案文獻總匯》,將最全面的相關照片、拓片、文獻、檔案、論文匯聚一冊,無可辯駁地證明了日本劫掠唐鴻臚井碑的非法性和中國要求其返還唐鴻臚井碑的正義性。《總匯》主要收錄的是公開發表過的資料和論文,不包括內部報告和非正式發表材料。其中有一些過去罕為人知的重要照片,進一步豐富了相關細節或糾正了一些誤解。特別是大連鴻臚書庫近年征集到的唐鴻臚井碑在旅順原址的遠景照片,能與過去已知其在旅順原址的近景照片形成互證;還有1923年出版的《宮城寫真帖》中關於日本皇宮建安府的照片,可見其側面的唐鴻臚井碑,幫助確證了該碑所在的準確位置,這都是新收獲新進展。
中新社記者:為什麽唐鴻臚井碑是中國流失國寶的「頭號追索目標」?對於幫助如唐鴻臚井碑這樣的被掠奪流失文物「回家」,世界各國還可做出怎樣的共同努力?
段勇:唐鴻臚井碑之所以被我和其他一些學者稱為「頭號流失國寶」和「頭號追索目標」,一是因為它是最有「分量」的流失文物,重達9.5噸,在中國所有流失文物中應屬首屈一指;二是它是承載著中國國家大一統、民族團結、邊疆歸屬的直接物證,在所有流失文物中有無可比擬的價值;三是它是100%純粹的非法流失文物,不僅文化遺產不能作為「戰利品」是國際共識,而且無論從什麽角度看,中國國寶被日本作為日俄戰爭的「戰利品」掠走都是毫無道理的。何況「二戰」結束後國際社會已經從法理上完全剝奪了日本非法攫取的各種權益,因此理應優先追索返還。
對於流失文物的追索返還,目前國際上的法理依據主要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54年通過的《武裝沖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公約》(俗稱《海牙公約》)、於1970年通過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以及1995年通過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在公約精神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博物館協會等建立了相關協調機製,許多當事國之間也建立了雙邊諒解備忘錄機製。近年來,歐美部分國家在殖民背景文物的梳理和返還上已經初步出現比較可喜的趨勢,然而日本迄今仍明顯落後於當代國際潮流。因此,我們敦促日本政府順應中日民眾呼聲,盡快跟上國際社會的前進步伐,通過返還唐鴻臚井碑來糾正歷史錯誤,以實際行動促進中日友好,並參與構建兼顧歷史與現實的國際文化遺產交流與合作新秩序。
(完)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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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在眾議院接受質詢。(共同社)-218x1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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