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功成
「國以才立,政以才治,業以才興」,香港乃至大灣區能否持續繁榮興旺,當然也有賴於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的多層次人才隊伍的建設。從等級結構來看,人才涵蓋普通人才(初級人才)、中級人才和高級人才。按照通行的人才理論與政策,現實中爲我們所知的高級人才、高層次人才與本港近年來新設立的「高才通計劃」中的高端人才,是稱謂有細微差別,但是含義等同的概念,其英文表達大致有High-level talent, High-tier talent,High-end talent等幾種形式,也都可以簡稱爲「高才」。
無疑,高層次人次或高端人才在人才體系建設中的地位舉足輕重。近期的國家「十五五規劃」在港澳篇章明確提出支持香港打造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也即國際高層次人才高地的策略方針。事實上,香港爲因應新冠疫情和社會事件後出現的本港人才嚴重短缺的困局,已在2022年年底啓動了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即「高才通計劃」)。當前,其對象主要是全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高收入人士(A類)和港府認定的一衆合資格大學的那些大牌名校本科畢業生(B類、C類)。
高端人才稱謂響亮,顧名思義,其所承載的含金量和光環甚至勝過本港業已存在的專才、優才。道理很簡單,只有高端、高級或高層次的專才、優才,似乎才能劃入「高才」這一板塊。正因爲如此,香港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即「高才通計劃」)後,迅速引發廣泛的關注和申請熱潮。誠如所見,香港「高才通計劃」實施以來,的確爲本港經濟社會發展輸入源源不斷的新鮮活力和動能,也產生了包括經濟貢獻在內的一些積極效應。正如一些媒體報導所述,「目前已有約14萬人透過這項計劃來港,政府估計,每年可以爲香港帶來340億元直接經濟貢獻,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約1.2%」。
但是,令人擔憂和迷惑不解的是,「高才通計劃」實施後,也很快出現了政策效果不盡人意以及亂象叢生等諸多負面效應。據2024年《自由財經》的報導,自2022年開放「高才通計劃」申請以來,首批兩年期簽證陸續到期,截至當年7月底,約有1萬3,678名持證者居留期限屆滿,然而僅有7,394人按時提交續簽申請,不續簽的高才比例高達近一半。即使那些成功續簽者當中,也僅有三分之二表示會長期居港,這就出現了大量高才入港,但是留港比例低的不利現象。非但如此,其後甚至衍生出這類高才由「搶申請」變爲「搶撤離」的風潮。綜合媒體的評述,總體來看,當前「高才通」計劃呈現爲高才「量多質不精」、工作職位供需匹配度低、留港比例不高、「搶撤離」風潮興起等極爲不利的局面。
「高才通計劃」實施以來,爲何會出現上述如此不利的嚴峻局面?一些評論將其原因歸結爲:一是,申請人無須先獲聘用即可來港,導致許多「高才」來港後無法找到相匹配的工作職位,或有相當比例的這些高才湧入並不是自己青睞的保險行業賣保險,即出現所謂的“空降人才,人才水土不服”的現象;二是,初期審覈不嚴,導致虛假的高才入港;三是,隨着留港門檻與生活成本不斷攀升,以及香港近年來競爭力有所下降,因而入港的高才覺得繼續在港呆下去不划算;四是,一些評論也指出,港府關於高才通的配套服務政策沒有跟上來,政府在協助高才融入社區、子女教育配套、配偶就業等方面支援措施不足,影響了該類人才留港意願。
上述這些評述見仁見智,找到了一些導致現有的高才通計劃所面臨的嚴峻局面的影響因素,不過,導致高才通計劃亂象叢生且陷入困局的根本原因,筆者以爲在於當前該計劃內涵不夠豐富精準、外延過窄適當。
依此來看,要加快走出目前「高才通計劃」所面臨的嚴峻局面,根本的出路在於:當前的「高才通」政策的內涵要豐富精準,惠及對象的外延要擴大,這是其當下和未來改革的根本方向。
「高才通計劃」制度改革方向之一:「高才」的內涵要豐富精準,即首先要界定好高才的含義,豐富其內涵,並設定好相應的甄別標準。
通行的人才理論與政策認爲,所謂「高才」,主要是指那些經過長期業績考驗、實踐檢驗,擁有與高等級貢獻相匹配的高級職位職務、高級學術職稱、高等級學歷學位等符號特徵的人才羣體,相對於普通人才、中級人才,他們位於人才結構的高端。
可以發現,上述關於高才的含義,已經內在地包括高才評價的根本原則,以及相應的主要評價標準。即「高才」評價的根本原則是聚焦在做出高等級貢獻、高等級績效表現這一範疇,而相應的主要評價標準,主要歸結爲經過長期業績考驗、實踐檢驗的與高等級貢獻相匹配的高級職位職務、高級學術職稱、高等級學位這一層面。
然而,當今本港的現實情況是,目前的「高才通計劃」對象的界定標準主要侷限於年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高收入人士,以及港府認定具有較短工作年限(三年以上和三年以下)的合資格海內外知名大學本科畢業人士。由於這一基本評價規則,當前本港「高才通計劃」在相當程度上似乎名不符實,自然就會衍生上述提到的諸多負面效應,更難以有效推動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高地」戰略工程的建設。
現況還表明,社會各界對當前高才通計劃的三個類別中的B類、C類的評責關注更爲顯要。主要原因在於,這兩個類別的「高才通計劃」對象,實際上成爲港府認定的合資格名校的本科畢業生人才的代名詞。
與現行高才通政策相連結的港府認定的合資格名校,的確位於世界大學體系中的高等級大學、高端大學或高層次大學板塊,自然地,這些合資格名校的本科畢業生,可以稱之爲高端本科畢業人才。需要加以肯定的是,那些本港認定的合資格名校的本科畢業生,有相當多的一些人士具備成爲高層次人才或高端人才的優秀基礎,並且,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在後來的事業發展中也會成長壯大爲高端人才。所以,將其列入高端人才範疇在相當程度上是有較好說服力的。然而,出生於這些世界高端大學的B類和C類的高端本科畢業人才,僅可被視爲總體的高才的一部分,即便加上年收入達到或超過250萬元港幣的高收入人才的A類,也不能代表本港所要吸引招攬的高才的全部。
從上述交代的高才的含義出發,若作進一步的分析,我們還容易發現,本港「高才通計劃」體系還應該涵蓋另一個相當龐大和關鍵的高端人才主力板塊,他們是香港高端人才建設工程極其重要的主力軍。這就是在界定好高才的含義,豐富其內涵並設定好相應的甄別標準後,「高才通計劃」惠及對象的外延亟需擴大之命題。
「高才通計劃」的制度改革方向之二:當前「高才通計劃」的外延要擴大
在正確界定高才的內涵和基本評價標準後,需要將高才通計劃的外延或政策惠及物件,擴大到那些經過長期業績考驗、實踐檢驗的與高等級貢獻相匹配的高級職位職務、高級學術職稱、高等級學位這類人才羣體。顯然,屬於這個主力板塊的人才羣體,正是香港高端人才建設工程需要大力吸引招攬的。
如何在實際操作中,做好這一主力板塊的高端人才的招攬工作呢?
一是,除了政商界的擁有高級職位職務的高端人才外,港府有關部門需要優先加快將海內外科教機構中的那些具有高級學術職稱的人才(例如,科教領域的教授級人才),納入到本港「高才通計劃」的板塊中,以有力地呼應支持香港國際創科中心的建設工程。
二是,對頂級的高端科教人才,要合理放開年齡限制,以及不簡單地用年度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數量指標來考評,而是要着重從該類人才的長遠戰略貢獻出發,加以全面考量。
高層次人才或高端人才,特別是其中的頂級高端人才的入港,無疑會對香港的經濟金融、社會發展、科教事業升級,產生全面的戰略性的推動力量,從而大幅提升本港的「三中心一高地」的國際地位和聲譽。
三是,畢業於港府認定的合資格大學的那些名校的博士,應該納入到高才通的遴選對象中。既然合資格大學的本科畢業生進入香港高才的遴選範疇,而畢業於這些名校的更高學歷、更高學位的具有創科研究能力的博士,爲何反而沒有被首先納入遴選體系中呢?這既不符合相關人才理論和人才政策,也與現有的香港入境處的高才通政策根本相違背。香港入境處關於「高才通計劃」的政策檔的引言部分明確指出,「高才通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有見於此,將畢業於港府認定的合資格名校的具有研究生學歷、經歷過專門研究歷程的博士納入到高才通計劃中,是完全符合香港入境處關於高才通的政策宗旨的。再者,長期的實踐和事實也雄辯地說明,一些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的頂尖級別的科教專家、著名政要、著名企業的領袖,有的本科學位並非來自港府所列舉的合資格名校,而其碩士或博士來自上述這些合資格名校。如此看來,畢業於合資格名校的具有創科研究能力的博士,完全應該被納入本港高才通計劃的遴選體系中。
結語
衆所周知,名以定事,事以驗名。一項策略性的高端人才政策,當然要從根本上規避名不符實的尷尬境地。經過上述關於高才的內涵豐富精準和外延擴大調整後的香港「高才通計劃」,纔是名實相符的「高才通計劃」,纔是能夠有效規避不應該有的諸多負效應的「高才通計劃」,纔是能夠有效服務香港國際人才高地建設的「高才通計劃」,以及有效服務香港北部都會區建設和香港長期繁榮發展的「高才通計劃」!!
馬功成(馬先標)教授簡介
馬功成(馬先標),香港中文大學高級研究員,土木工程學士和碩士、經濟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後,住屋改革、體制改革與城鎮化問題著名專家,以跨學科綜合解讀理論與政策見長。2019年提出「需設置獨立的房屋局以有力破解本港居住民生難題」「廣東隊率先入港支持抗疫的政策主張」被港府採納。關於建立「兩房協調」的住房新體制、「公租房廉租房並軌」等政策建議,被中央政府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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